第二,养老金支付缺口大。由于经济转轨等历史原因,我国社保基金缺口较大。随着劳动年龄人口下降和老龄化趋势加重,尤其是当前已经迎来了上世纪60年代生育高峰导致的女性退休高峰,中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严峻考验。2015年全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亏空”逾3000亿元,比2014年“亏空”翻倍。有些测算指出,2020年后,全国养老金将出现收不抵支的状况。与此同时,实际费率与法定费率严重偏离,如此高的缴费率,养老金替代率却不高,且持续走低。我国28%左右的养老保险费率应该对应的是87%左右的养老金替代率,但实际替代率从1997年的76%下降到现在40%左右,其中重要原因,就是我国企业缴费的基数远远低于实际的工资总额。
第三,收纳税费效率低。在发达国家,雇员收入规范化程度高,社会保险税费的收纳效率较高。而我国征缴机构和模式都有很多不规范之处,征收效率有不小问题。一方面,征收主体不统一,税务机关、社会保险部门各有征收权。另一方面,实行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省市没有全部做到“五险统征”,省市区内外征缴方式、内容、标准等差异都较大。因此,国家统计局统计的近几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收入和工资总额占比情况来看,其比例一直都低于28%,2008-2014年七年间平均数据不足法定的80%。
不足,只能提高费率弥补不足。
其中“怪事”
这就产生了一个“怪圈”。社保缺口大,就要多征缴,征缴得多使企业经营困难,企业就想方设法规避、降低社保税费缴纳,征缴效率低就只能提高税费率,企业进一步逃避,社保缺口进一步加大。周而复始。
2018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统计,超过七成的企业未按照职工工资实际核定社保缴费基数缴费,其中31.7%的企业统一按最低基数下限参保。社保缴费基数完全合规的仅占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