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提议,该框架将建立在欧盟成员国现有的外资审查机构基础之上,来自欧盟委员会和各成员国的代表将共同组建一个协调小组,该小组的职责包括确定哪些外资并购行为属于国家层面、跨国层面或欧盟层面的战略性并购等。
譬如当成员国境内的外国直接投资影响欧盟利益时,尤其是涉及重要研究领域如太空、运输、能源和电信领域的外资项目,欧盟委员会将启动审查程序,不过最终决定权仍由成员国自己掌握。
一言以蔽之,非欧盟类企业未来在欧盟投资能源和电信等重要基础建设领域,以及人工智能、机器人、半导体、网络安全这样的关键技术领域时,恐怕会面临更多的监管程序。
容克还称,欧盟不是“幼稚的”自由贸易者,“如果一个外资国有企业希望购买欧洲港口,部分的能源基础设施或国防技术公司,必须在具有高透明度、经过审查和论证的情况下才能获批。”
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何墨池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专访时指出,要注意容克所使用的这个欧盟并不幼稚的提法。
“目前这一法案最终要得到欧洲议会批准,引发的辩论对欧洲是有益的,对中国也会是一个很好的讨论。不过这一法案并不针对中国。”他也指出,目前看到的版本比之前预想中的要“温和”。
何墨池表示,当看到中国的资金在大举进入欧洲的战略技术领域时我们感到忧虑,即这种行为有可能会引起经济冲突,或者助燃欧盟的民粹主义情绪,而且当我们在做研究时可以看到,中国对德国的投资令德国的情绪迅速变“酸”,最终成为了一个政治议题,最终在德法意三国出现了上述立法诉求。
不过在采访中,有来自于德国商界的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业界人士也表达了对欧盟以及该国政府如此处理外资监管的不满,并认为寻求投资互惠的方式在于签订双边投资协定,而出台投资限制政策并不是基于有利于市场的最优选择,而是基于政治和选情的考量。
9月18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针对欧盟拟出台新的外资审查框架时指出,欧洲国家长期以来一向倡导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并因此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在开放中分享机会和利益、实现互利共赢,符合绝大多数国家的共同利益,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关闭自己的大门实现不了持久的发展,为了短期利益搞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从长远看也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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