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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酝酿升级外资并购监管,对中企审查已趋严

2017-09-24 22:38:01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通俗地讲,通常在外资收购美资企业并引起CFIUS异议时,收购方和美方都会达成协议,将敏感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剥离,以求得到CFIUS对交易的批准,这即为缓和方案。但有时如果剥离的业务已经变成了核心收购业务的一部分,那么不等到CFIUS的建议,这样的收购恐怕也会自动终止。

此次CFIUS认定,买卖双方提出的缓和方案并不能解除知识产权转移给外国的风险,并影响了完整芯片供应链对于美国政府的重要性及美国政府对于其产品的使用等。在这样一份反对建议摆在特朗普面前后,他也毫不犹豫地行使了总统否决权。

需要提到的是,莱迪斯是一家生产可编程逻辑芯片的厂商,其主要的产品应用在消费者电子产品领域。不过美国穆尔洞见分析公司的芯片分析师穆哈德(Moorhead)指出,可编程硅芯片通常被纳入武器和防御系统,这可以解释为什么白宫阻止这笔交易。

“美国的军事系统里面就有莱迪斯芯片,所以美国政府不愿意让其被其他国家拿到。” 穆哈德表示,莱迪斯目前已经不向美国军方出售设备了,但过去他们曾这样做,而军方往往会将其设计的芯片储存起来,譬如“巡航导弹的芯片都有20多年历史了”。

中企面临更严格的CFIUS审查

伟凯在报告中指出,在CFIUS做出交易中国家安全问题无法被缓和的判定后,通常CFIUS会建议交易双方正式承诺放弃上述交易或者撤回申请,在大部分案件中,交易方会同意终止交易。

不过在此次,“交易方可能得出结论,即总统审查几乎没有任何不利之处,并希望特朗普总统可能会不顾CFIUS的反对意见,仍然批准该交易。”伟凯在报告中指出。

近年来总统接受CFIUS建议,直接否决交易的事件越来越频繁:最近10个月中就有两次,一次是特朗普近日作出的决定,另一次则是美国前总统奥巴马在即将离任之前作出的否决决定,其共同点均是中资企业收购美资半导体企业,口径均是威胁“国家安全”。

第一财经记者查阅CFIUS自2001年的年度报告计算(2001~2016),自2007年以来,中企收购美企的被审查案例和失败案例均逐年递增。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刚刚发布的CFIUS2015年度报告(其数据发布有1~2年滞后性),中国在2015年已经是连续第四年成为CFIUS审查最多的国家,在2015年,CFIUS审查了中企在美国的29起交易,2014年这个数字是2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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