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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意见》从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角度,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出了规定,主要包括三大方面: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制度;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农村宅基地入市”则是《意见》最大的亮点。
《意见》明确,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闲置宅基地有条件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显然会对增加农民收入有积极意义。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增长8.8%。虽然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但两者之间的收入差距依然不小。
闲置宅基地有条件入市,一方面会放大宅基地市场价值,盘活闲置土地资源;另一方面还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进而挖掘内需潜力。宅基地的有条件“松绑”也因此受到市场高度关注。
延续本轮土地制度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意见》提出的以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土地制度,是自2014年起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4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拉开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序幕。次年1月,上述文件正式印发,明确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
2015年3月,原国土资源部正式启动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6月,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各15个县(市、区),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3个县(市、区)。
原标题: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明确下放宅基地审批权,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原标题:一号文件30条干货看这里:深化农村土改 起草宅基地使用条例 每经记者 陈旭 张蕊 陈星 每经编辑 陈旭 进入新世纪以来,第16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于2月19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
乡村宅基地交易的试点正在稳步推进,媒体上已经可以看到多篇有关报道。 笔者认为,在将试点经验全面推广前,有关部门还应该做一件事:对宅基地交易推广后可能对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的影响进行评估
聚焦征地制度改革在内的土地管理法修改有了新的进展:12月23日,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