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每经记者程成每经编辑陈梦妤
▲在建中的北京首个集体土地长租公寓项目每经记者王佳飞摄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近日发文明确指出,要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实际上,集体土地入市已经在包括北京市大兴区、河北省定州市、上海市松江区、浙江省义乌市等在内的全国33个县(市、区)进行了探索。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赴北京和上海两地,实地调查了当地集体土地入市试点的相关项目。
这是缩小城乡差距的宏大决策。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下称《意见》)指出,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限制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的有条件“松绑”,对农村土地制度而言显然意义巨大。
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前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紧张的大环境下,闲置宅基地有条件入市,不仅能进一步盘活和放大农村土地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最大限度挖掘内需,实现乡村振兴;还能缓解城镇建设用地压力,实现城乡统筹协调融合发展。
闲置宅基地有条件入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意见》从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等几个方面,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进行了部署,其中提及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尤为引人关注。
原标题: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明确下放宅基地审批权,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原标题:一号文件30条干货看这里:深化农村土改 起草宅基地使用条例 每经记者 陈旭 张蕊 陈星 每经编辑 陈旭 进入新世纪以来,第16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于2月19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
乡村宅基地交易的试点正在稳步推进,媒体上已经可以看到多篇有关报道。 笔者认为,在将试点经验全面推广前,有关部门还应该做一件事:对宅基地交易推广后可能对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的影响进行评估
聚焦征地制度改革在内的土地管理法修改有了新的进展:12月23日,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