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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改革四十年,未来如何应对老龄化

2018-08-22 09:13:2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三)攻坚与克难(2014年至今)。

容易改的都改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骨头”。2014年以后我国养老保险改革进入攻坚克难阶段。

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整合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2015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至此,喊了20多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终于启动。同时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建立企业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制度。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7月1日起按照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的3%建立中央调剂金。

推进第三支柱建设。自2018年5月1日起,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总结与展望

经过四十年改革,我国目前已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覆盖城乡的两大基本、三个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两大基本制度是指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2017年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2017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91548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029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1255万人。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中,执行企业制度的35317万人,农民工6202万人,由此推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976万人。

三个支柱是指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体系。除了上述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外,我国还建立了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第二支柱补充养老保险。2017年年末全国有8.04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为2331万人,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128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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