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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解读:出资人依法调控+企业自主分配(3)

2019-01-17 09:25:03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亮点二:与经济效益增幅挂钩

《办法》围绕建立健全“一适应、两挂钩”工资决定机制的目标要求,提出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主要按照效益决定、效率调整、水平调控三个环节决定。

一是工资总额增长主要与企业经济效益增幅挂钩联动。年初编制工资总额预算,与利润总额等经济效益指标的业绩考核目标值挂钩,并根据目标值的先进程度确定不同的预算水平,引导企业通过完成高质量发展目标带动职工工资总额合理有序增长。

二是根据效率水平适度调整。根据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劳动生产率等指标对标情况,对工资总额增幅适度调整,引导企业提高效率。

三是注重收入分配公平。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和对非竞争类国企的工资调控要求,对部分工资水平偏高的行业与企业,尤其是主业不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如果工资增长过快,要进行适当约束,确保工资水平与增长幅度更加公平合理、规范有序。当然,对企业承担重大专项任务、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等特殊事项的,也明确要予以适度支持。

李锦对此表示,从目前地方国企工资改革意见看,已经注意质量指标了。例如,北京市明确,根据企业功能性质定位和行业特点,科学设置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的联动指标,每类联动指标原则上选取2-3个;四川省规定工资效益联动指标一般不超过5个;福建省提出工资效益联动指标原则上为1-2个,最多不超过4个。这些,实质上偏重于质量而不是速度的指标,劳动生产率将倒逼减员增效,投入产出率将倒逼减低负债率,光看经济效益增长速度不行,还要看你企业有多少人,从银行贷了多少款,负了多少债。

亮点三:中长期激励机制

《办法》规定,坚持短期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核心骨干人才实行股权激励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对此表示,未来企业将主要通过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此外,加强全员绩效考核,使职工工资收入预期、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挂钩,切实做到能增能减。

“从中长期看,实行利润分享、项目分红、岗位分红等市场化薪酬制度也会在今后国企中大量出现,在政策上已经得到支持。”李锦对此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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