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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显性化,以及适度提高中央政府杠杆率。基于两点考虑:一是我国政府部门拥有大量资产,可以作为政府债务的抵押。适度提高政府杠杆率是风险可控的。二是在结构性去杠杆的大背景下,指望持续推进企业部门去杠杆,就需要其他部门杠杆率有所支撑。鉴于居民杠杆率的攀升已经到了一个限度,“独木难支”,政府杠杆率的适度提高是有必要的。
4.金融部门去杠杆的幅度依然较大
金融部门去杠杆的幅度依然较大,且资产方口径的杠杆率与负债方口径的杠杆率继续收窄,体现出表外业务仍在向表内回归。金融去杠杆的目标是让金融业回归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本质,打消监管套利,让所谓的“资金空转”只保留维持金融机构间短期资金融通的本质属性。只要还存在由于监管套利所形成的资金空转,金融去杠杆就仍需继续。只有当银行可以通过自己的投研能力服务于民营企业和新兴行业,同时居民的财富储存方式也不再完全依赖于商业银行,而是将更大比例的财富分配到基金、信托、保险,甚至是直接持有股票和债券等多元化金融资产上,资金的来源与需求实现匹配,金融去杠杆率才会告一段落。
去杠杆政策“转向”中应注意的问题
《报告》认为,今年二季度特别是7月份以来,去杠杆引发的市场紧张情绪,叠加国际环境带来的不确定性,加大了经济下行压力。在此背景下,宏观政策进行适度微调,放松了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政策,辅之以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求确保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合理融资需求和在建基建项目的资金支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并支持发展消费信贷。在政策微调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多位专家表示,当前杠杆率增速大幅回落,总水平趋于平稳,去杠杆初见成效。未来去杠杆的重点是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在应对地方隐性债务风险方面,应标本兼治,从根本上处理好政府与企业间错综复杂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