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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同样情形在第7年减值测试结果表明发生了减值1500万元,在摊销方法下,因其减值测试前账面价值仅剩余600万元(因为7年摊销1400万元),故即使进行减值测试需计提减值准备,也不过确认100万元减值损失,与该年度摊销额200万元合计,对利润的影响也不过300万元。
“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摊销方法将商誉作为经济利益逐渐消耗的资产处理,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分摊计入损益,其会计模式简便易行,其对利润的影响也易于预测,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缓解现有减值方法下商誉减值损失‘迟确认’的忧虑;减值方法相当于将商誉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资产处理,在预计未来前景好的年份不发生损失,但在预计未来前景不好的年份会导致一次性确认大额损失,企业的利润波动会更大。”林传锋说。
从全球来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这两大会计准则体系,对商誉都是采用减值而非摊销的方法。中国在2006年制定企业会计准则时,参考借鉴了国际经验,将商誉从摊销改为减值。假设未来中国再改回商誉摊销,到底对上市公司利润会有何影响?
林传锋表示,如果从减值方法改为摊销方法,对账面上积累了较多商誉的企业而言,其在摊销期内需要将商誉分期摊销计入损益,对于其并购后利润表反映的盈利情况可能会有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商誉的账面价值通过摊销随时间推移而减少,降低了企业预测未来利润水平时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投资者担心企业过于乐观而推迟确认了商誉减值损失的担忧。
商誉到底是采用摊销还是减值方法为宜,在国际上也历来是有不同看法的。实际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后来重组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会计准则都是从原先的摊销方法转为现行的减值方法的,当初在进行转变的时候,相关利益方也进行过广泛的讨论,不少论点在当时已经被深入讨论过了。
近日,一则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的咨询委员关于“商誉及其减值”的咨询委员反馈意见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其中,最为核心的观点是大部分咨询委员认为相较于现行的商誉减值,商誉摊销更为合理
一本财务账,一个会计科目,从未受到如此多关注。 1月7日,财政部一则关于“商誉及其减值”议题反馈意见的公开消息,像一块陨石掉落资本市场,刷屏声、解读声、争议声四起
2015年-2016年,资本市场的并购达到高峰,上市公司并购风起云涌之时,A股商誉大山也越磊越高。但三年过后,彼时华丽的业绩承诺变成了未能兑现的“空头支票”,商誉减值的“地雷”开始引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