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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A股上市公司商誉快速积累至1.45万亿元,部分上市公司年末预告公司存在商誉减值风险,证监会提示商誉减值潜藏的会计监管风险,财政部下属的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多数咨询专家呼吁改变商誉现行会计处理方式,认为相较于现行的商誉减值,商誉摊销更为合理。
这一系列动作引起投资者高度关注,不少投资者开始询问商誉较高的上市公司相关风险,尽管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已经声明目前仍按现行法规中的商誉减值会计处理方式,但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之一是,假设商誉减值改为摊销,会对上市公司业绩带来哪些影响。商誉减值和摊销到底有何差别?
安永专业业务合伙人林传锋告诉第一财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商誉不进行摊销,但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发生减值的,需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减值损失一旦确认即不得转回。而摊销,是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将其成本以系统合理的方式分配至损益之中。进行摊销的资产,仅在出现减值迹象时才需要进行减值测试,视减值测试结果确定是否计提减值准备。
他举例,某公司并购时形成商誉2000万元,按照摊销的方法,以期限为10年的直线法摊销为例,假定10年中未出现减值迹象,则并购后10年每年确认摊销费用200万元。而按照目前准则规定的,商誉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减值测试结果表明未发生减值的,则商誉仍保持2000万元不变。
假定该公司在第7年减值测试结果表明发生了减值1500万元,则在该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减少该年度税前利润1500万元,剩余500万元在今后年度内仍然不进行摊销,每年进行减值测试,视乎减值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计提减值准备。
近日,一则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的咨询委员关于“商誉及其减值”的咨询委员反馈意见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其中,最为核心的观点是大部分咨询委员认为相较于现行的商誉减值,商誉摊销更为合理
一本财务账,一个会计科目,从未受到如此多关注。 1月7日,财政部一则关于“商誉及其减值”议题反馈意见的公开消息,像一块陨石掉落资本市场,刷屏声、解读声、争议声四起
2015年-2016年,资本市场的并购达到高峰,上市公司并购风起云涌之时,A股商誉大山也越磊越高。但三年过后,彼时华丽的业绩承诺变成了未能兑现的“空头支票”,商誉减值的“地雷”开始引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