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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在深化改革,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也必定是其中关键。调整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分离政企职能,强化信息披露、提升国企透明度等改革举措都在进行中,且必须继续深化。
诚然,各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产业发展水平差别大,某些发达国家要求在国际范围内制定同等的竞争中性规则标准有其“小算盘”,我们可以在实践中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权利。
但与此同时,也应该看到,公平竞争的市场是大势所趋,是外部压力也是内部升级的共同需要。建立良好秩序的、公平竞争的市场,从理论上来说,是中国崛起过程中,走向世界、拥抱世界,建立开放包容创新型社会的必须;从实务上来说,是中国突破经济发展、突破企业与产业转型升级、突破市场开拓时与海外摩擦不断等瓶颈的必须。
无论TPP是否存在,美国的意图不会消失。无论美国是否存在,中国深化改革的脚步不能停下。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实现有效、高效的资源配置方式,是我们自身发展的诉求,是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后记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澳大利亚《国家竞争政策审査》报告中指出,竞争中性不能说是澳大利亚传统竞争政策中独立的政策因素,因为宪法已禁止通过立法或监管手段对各州商业贸易或收益实行区别对待。
的确,没有人会倡导市场扭曲,人人都倡导市场公平,但无论是哪种所有权的企业,其官僚性也好、垄断性也好,都不会、也不愿意去主动适应市场化竞争环境。只有立法、政策、细则、标准、程序等全面及时改革,形成系统性支撑,才能保证竞争的“中性”,带来市场的健康发展和长足进步。
(作者万喆系经济学家,澎湃新闻特约评论员。)
10月15日,第一财经记者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提问:周末的时候央行行长易纲在会议上提到过,下一步中国政府会考虑以“竞争中性”原则来对待国企
人民网北京10月15日电 (朱江)今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介绍中央企业2018年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并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