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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回应国企“竞争中性”原则:改革后的国企和其他所有制企业是一样的

2018-10-15 17:56:5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10月15日,第一财经记者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提问:周末的时候央行行长易纲在会议上提到过,下一步中国政府会考虑以“竞争中性”原则来对待国企,我不知道“竞争中性”原则的政策内涵是什么?未来对于国企的发展有何影响?

彭华岗:你说的问题也是当前各方面比较关注、议论比较多的问题。

对于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开放不断扩大和国际经济交流合作不断增加的过程中,外界也都非常关注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实际上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国有企业已经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改革的思路、改革的目标就是要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也就是说经过改革以后的国有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是一样的,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与刚才你讲“竞争中性”原则是一致的。我们关注到,在B20阿根廷会议上,有人提出所谓“列入国企扭曲竞争”的议题,这种说法某种意义上已经忽视了国有企业经过改革以后已经完全融入市场、同其他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事实。所以,我们也提倡“所有制中立”,反对因企业所有制的不同而设置不同的规则,反对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给予国有企业歧视性待遇。谢谢。

责编:顾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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