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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制度”改革是国企市场化改革的“牛鼻子”(2)

2018-10-16 17:57:29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三是企业所有者缺位、外部监管不力。现有国资监管模式下,出资人代表的监管作用很难充分发挥,监督不力、监管过多过细与监管不到位并存,跑冒滴漏、寻租、利益输送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机制不活、企业改革发展缺乏动力。国企面临的最突出问题就是激励机制不到位、内生动力不足,“三能”机制不健全,“大锅饭”现象普遍存在。

五是创新不足、企业持续发展缺乏后劲。近来,国企创造了一大批大国重器,但相比之下,国企创新能力仍显不足。

推动国企市场化改革取得根本性突破

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必须从根本上建立监管到位、决策科学、创新强劲、活力迸发的国资国企管理体制机制,从而真正激发广大企业的活力动力。

首先,打造国资监管核心功能架构是推动国企市场化改革的前提。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深化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只有给国企“松绑”,才能更好发挥国企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动力、释放活力。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总要求,坚定不移坚持国资集中统一监管模式,进一步明确国资监管机构的核心功能架构,简言之打造“1+3”功能架构,“1”即管好国企“党的领导”;“3”即管好国企战略方向和投资决策、管好企业的过程控制与评价分析、管好企业绩效管理和问责追责。同时优化国资监管机构人员配置,配备既懂政府运行又懂企业运作的复合型人才。

国资监管机构必须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确保国企党委(组)“把管保”功能有效发挥。将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机融合,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国企制度,做到“两个维护”,保障国有企业党委(组)“把管保”功能真正发挥,确保国有企业始终跟党走,夯实我党执政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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