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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副部长解读改革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新政:突出市场化方向

2018-05-29 09:21:41      参与评论()人

四大内容改革工资总额分配

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改革的目的在于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有企业效率,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意见》的重点是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配。围绕这一重点,对决定机制、管理方式和监管体制机制进行了改革完善。”邱小平说。

据邱小平介绍,此次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四点:

一是改革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要综合考虑国家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等一揽子因素。同时,明确了企业经济效益增则工资增、企业经济效益降则工资降的挂钩联动原则。

二是改革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全面实行预算管理,根据企业功能性质定位、行业特点并结合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程度,对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分别实行备案制或核准制。

三是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在坚持落实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法定权利的基础上,对完善企业内部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规范企业工资列支渠道提出了原则要求。

四是健全工资分配监管体制机制。对加强和改进政府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调控、落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监管职责、健全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和问责机制做出明确规定。

改革突出市场化方向

此次改革是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的一次系统性改革。适应国资国企改革进程,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使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更加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这是此次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邱小平认为,此次改革突出了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市场化方向。在工资总额确定办法上,改变了过去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增长同经济效益单一指标挂钩的办法,要求统筹考虑一揽子因素,合理确定工资总额。

邱小平指出,要加强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和职工工资水平的市场对标,使工资水平是否合理更多由市场决定;对政府有关部门每年核定国有企业上年度工效挂钩方案的做法进行改革,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由企业自主编制,并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实行备案制。

关键词: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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