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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墨龙内幕交易案细节:实控人父子为何被罚1.2亿

2017-09-26 09:45:03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ST墨龙(002490)虚增业绩以及实际控制人涉嫌内幕交易案,更多细节被公开。

9月25日晚间,主营石油机械设计生产的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ST 墨龙)收到了两份来自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恩荣及其子张云三涉嫌内幕交易,被罚没1.2亿元。与此同时,因粉饰财务数据,山东墨龙被处以60万元罚款,另有等18人也收到了证监会的罚单。

其中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所针对的问题,是山东墨龙披露的2015年、2016年部分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另一份针对的则是山东墨龙的控股股东张恩荣及一致行动人张云三。

公告显示,2015 年以来,为了粉饰季度报告、半年报财务数据,山东墨龙在真实财务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调增《借出明细表》中的销售单价虚增暂估收入,同时少结转销售成本(包括暂估销售成本和已开票收入对应的销售成本),从而实现净利润的虚增。经上述调整后,公司2015年、2016年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从亏损调整为盈利。其中2015年一季度净利润虚增2404.77万元,2015年半年报净利润虚增 8214.05 万元,2015年三季报净利润虚增 1.05亿元。2016年一季报净利润虚增6140万元,2016年半年报净利润虚增1.52亿元,2016年三季报净利润虚增2.27亿元。

另外,山东墨龙于2016年6月对子公司寿光懋隆新材料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3亿元,山东墨龙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24.33亿元,上述事项涉及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上述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公司重大投资行为,但是山东墨龙没有及时披露,而是在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董事会秘书赵洪峰是未及时披露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公告,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

一,对山东墨龙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张云三、杨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关键词:山东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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