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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酝酿升级外资并购监管,对中企审查已趋严

2017-09-24 22:38:01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不约而同地,欧盟和美国都在2017年酝酿着升级针对外资收购的监管,特别是在其敏感科技领域的收购,且指向性相当明显。

9月13日,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发布欧盟外资审查法律框架(下称“框架”)提议,同一时间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发布声明称,美国总统特朗普做出了否决中国私募基金以13亿美元收购美国芯片制造商莱迪斯(Lattice)的决定。美国国会也正在推动更新CFIUS地位的立法,若能成真,这标志着近十年来CFIUS最重要的一次改革,而此次美方将力求在敏感科技领域和特别关注国家投资者两方面增添特殊要求。

在敏感科技领域的并购将受到更多审查

正如伟凯律师事务所(White&case,下称“伟凯”)在评估莱迪斯收购受阻的报告中所指出的那样,来自美国总统的干预恐怕会变得越来越频繁:“来自总统的决定在历史上而言是比较少见的。自从1988年国会通过了有关CFIUS地位的(法案)并给予总统阻止有关国家安全交易的权力以来,只出现了4起总统否决交易的案件。而其中3起就发生在过去5年之内,两起更发生在过去10个月之内。”

伟凯合伙人雅丽诺斯(Farhad Jalinous)是该律所应对CFIUS案件方面的领头人,他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指出,“如果CFIUS反对的交易越来越多,我们可能会看到总统复审的情况也越来越多,特别是当交易方希望有白宫在政策层面或因政治原因参与其中的情况下。”

“国家安全”出现威胁?

CFIUS公布的反对上述交易的原因在于认为中方对于莱迪斯的收购“对美国国家安全出现了威胁”。

此次中方私募基金收购莱迪斯的过程的确一波三折:自去年4月中方开始提出收购莱迪斯,到9月14日被特朗普正式否决交易,这笔交易被前后三次提交CFIUS审核,但三次都未在规定的75天内获得通过。

CFIUS在裁定中持续认定该交易对国家安全带来风险,而莱迪斯三次提出的缓和方案也均被CFIUS否决,甚至在最后一次提交缓和方案时,莱迪斯提出可以将其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全部交由美国政府控制和管理,但这一缓和方案仍然遭到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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