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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伙人的投入如此不由分说,甚至近似于巧取豪夺的处理方式,让殷红感到非常不安。
她向蓝鲸TMT记者表示,当初加入万顺时,每个分公司都是投资人自主投资经营,签署了约束协议。“他这样不打招呼、不说理由的违背协议,就是对投资人的侵害和欺骗。对投资人尚且如此,那对车主合伙人又怎能保障?”殷红质问。
事实上,对于总部的“随性为之”,诸多分公司合伙人害怕前期投资落空,仅仅敢怒不敢言。
李蔚蓝告诉蓝鲸TMT记者,其实分公司和总部的矛盾由来已久。自从招揽进合伙人后,万顺总部对于分公司的政策不断变化。
2017年5月,万顺下发《关于规范分支机构岗位期权股及绩效薪酬分配的通知》,强行要求各分公司投资人必须拿出不低于45%的比例分给旗下各个服务站。
要求分公司投资人如果不实际参与分公司经营的,所持该公司股份不得高于15%,各分公司必须拿出平台使用费分润的60%以上分配给服务站。如若分公司不满,便以“撤销分公司”、“撤销分公司负责人”、“设立第二分公司”警告。
李蔚蓝表示,由于万顺总部并不负担分公司推广费用,包括场地租赁、市场推广和人员薪酬,他的分公司在近两年总共投入400万左右,但由于被总部成立第二分公司,而现在这部分投资都打了水漂。
或是基于此,他了解到,西安分公司的投资人曾经对此表达过强烈不满,但在被承诺占有第二公司部分股份后也就作罢。
在李蔚蓝看来,万顺董事长周正清已经不像当初标榜的那样尊重合伙人。
李蔚蓝回忆,一次开大会,还专门的给每个分公司负责人发聘书,“一线城市的分公司负责人聘为副总裁级别,二线(城市)总监级别,三四线副总监经理级别,都发聘书,就直接把分公司投资人当作员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