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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从境外募集的资金及其提供跨境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自主用于新片区内以及境外的经营投资活动。
第二十二条(资本项目开放)
推动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一体化功能试点,探索新片区内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自由兑换。
新片区按照国家统筹规划、服务实体、风险可控、分步推进的原则,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第二十三条(资金管理中心)
新片区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全球或者区域资金管理中心,实施更加便利的跨境资金双向归集管理模式。
第六章国际运输便利
第二十四条(国际船舶登记)
新片区实行更加便利的“中国洋山港”籍船舶登记管理制度,逐步放开船舶法定检验。
在确保有效监管、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境内制造船舶在“中国洋山港”登记从事国际运输的,视同出口,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出口退税。
第二十五条(国际航运服务)
新片区支持内外资企业和相关机构开展航运融资、航运保险、航运结算、航材租赁、船舶交易和航运仲裁等服务;建设国际航运补给服务体系;推动发展航运指数衍生品业务。
第二十六条(启运港退税)
进一步完善启运港退税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经洋山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更加便利高效的监管和服务。
第二十七条(多式联运)
新片区以洋山深水港、浦东国际机场和芦潮港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为载体,推动海运、空运、铁路运输信息共享,提高多式联运的运行效率。
第二十八条(国际航空业务)
支持浦东国际机场开展航空中转集拼业务,实行更加便利的海关监管制度。
支持浦东国际机场建设具有物流、分拣和监管集成功能的航空货站,实行更加便利的航空货运监管模式和货机机组人员出入境边防检查管理模式。
沿海如弓,长江如箭,临港如镞。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箭尖所指,长空破晓,东方红了。中国对世界的承诺如期而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撩开面纱,迎来正式揭牌的历史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