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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全文发布,鼓励国际优质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

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全文发布,鼓励国际优质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
2019-08-20 16:17:11 第一财经

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今天全文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自2019年8月20日起施行。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开放,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新片区)。

在本市大治河以南、金汇港以东以及小洋山岛、浦东国际机场南侧区域设置新片区。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先行启动南汇新城、临港装备产业区、小洋山岛、浦东国际机场南侧等区域。

第三条(区域功能)

新片区对标国际上公认的竞争力最强的自由贸易园区,在适用自由贸易试验区各项开放创新措施的基础上,实施具有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加大开放型经济的风险压力测试,实现新片区与境外投资经营便利、货物自由进出、资金流动便利、运输高度开放、人员自由执业、信息快捷联通。

第四条(产城融合)

新片区鼓励国际优质资本进入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园区建设、城市运行等公共服务领域,加强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提升高品质国际化的城市服务功能,打造开放创新、智慧生态、产城融合、宜业宜居的现代化新城。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管理机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具体落实新片区各项改革试点任务,承担新片区经济管理职责,统筹管理和协调新片区有关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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