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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加入外籍的留学人员和取得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外籍毕业生,在新片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创办企业的,直接给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其创业经历可以视同工作经历。
第八章信息快捷联通
第三十五条(互联网基础设施)
新片区建设完备的国际通信设施,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宽带接入能力、网络服务质量和应用水平,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
第三十六条(跨境数据流动)
新片区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总部经济等关键领域,试点开展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评估,建立数据保护能力认证、数据流通备份审查、跨境数据流通和交易风险评估等数据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十七条(知识产权和数据保护)
新片区开展国际合作规则试点,加大对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等权利和数据的保护力度,主动参与引领全球数字经济交流合作。
第九章财税支持
第三十八条(国际业务税收政策)
扩大新片区服务出口增值税政策适用范围,研究适应境外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新片区税收政策。在不导致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前提下,探索试点自由贸易账户的税收政策安排。
第三十九条(重点产业和人才税收支持)
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企业所得税支持。研究实施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支持政策。
第四十条(专项资金扶持)
本市设立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统筹用于新片区产业扶持、创新创业支持、人才引进培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
新片区通过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平台、创新股权投资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重大产业项目、初创型企业等领域。
沿海如弓,长江如箭,临港如镞。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箭尖所指,长空破晓,东方红了。中国对世界的承诺如期而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撩开面纱,迎来正式揭牌的历史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