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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际中转旅客及其行李,实行通程联运,进一步缩短中转衔接时间。
第七章人才服务
第二十九条(优化人才政策)
新片区加大人才引进培养扶持力度,为集聚海内外人才在新片区各展其才、各尽其用提供保障。
第三十条(户籍和居住证)
优化新片区人才直接落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缩短新片区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年限。对持有本市居住证在新片区工作并居住的人员,实行居住证专项加分。
第三十一条(技能人才引进)
在国家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认定范围内,聚焦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制定技能人才引进目录。
对目录以外的紧缺技能岗位核心业务骨干,由新片区行业代表性企业自主评定和推荐后纳入引进范围。
第三十二条(从业资格)
允许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设计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经备案后,在新片区内提供服务,其境外从业经历可以视同国内从业经历。
除涉及国家主权和安全外,允许境外人员在新片区申请参加我国相关职业资格考试。
第三十三条(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
对到新片区从事商务、交流、访问等经贸活动的外国人,给予签证和停居留便利。
新片区放宽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从业限制,在人员出入境、外籍人才永久居留等方面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政策措施。
第三十四条(外籍人员工作便利)
对拟长期在新片区工作的高科技领域外籍人才、外国技能型人才,以及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单位聘用的外籍人才,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按照相关规定一次性给予2年以上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已加入外籍的留学人员在新片区工作的,可以直接办理长期海外人才居住证,免于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取得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外籍毕业生,可以直接在新片区工作。
沿海如弓,长江如箭,临港如镞。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箭尖所指,长空破晓,东方红了。中国对世界的承诺如期而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撩开面纱,迎来正式揭牌的历史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