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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卷土重来,这次借道理财、信托、资管(6)

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卷土重来,这次借道理财、信托、资管(6)
2019-05-17 16:32:49 第一财经

“这是各自责任范畴的问题,银行不会对资金被占用进行审核,券商、信托公司也一样。”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华浩对第一财经记者说,通常情况下,金融机构只对资金进行书面审核,看是否是真实意思的表达。如果不是各方真实意思,金融机构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则要看是否存在过错。若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虚假,则是另外一个法律问题,与金融机构没有关系。

根据*ST康得披露,康得集团与西单支行在协议中约定,在不放大相关主体在西单支行的实际存款总额的前提下,西单支行按照账实相符原则,为参与主体提供资金证明或存款证明。康得集团占用资金事发后,这一服务也受到质疑。

*ST康得还称,2018年4月,其发行超短融债券时,西单支行作为主承销商,在募集说明书中确认了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的货币资金为189.1亿元。作为现金管理协议的主办行,该行隐瞒了其货币资金存放的问题。

上述华东银行人士称,资金归集业务本身没有问题,而且已经比较成熟,但从有限披露来看,这种资金归集业务,确实为大股东挪用、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留下了一道“门”,使得大股东占用资金成为可能。

“康得新的事情发生后,我们内部合规、风控都进行了讨论,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关键在于要不要开存款证明。”华东某上市银行人士说,银行没有证明存款存在,而是说明上市公司账户曾有存款,但发生过资金划拨,账面余额已经为“0”,就不存在问题。

“资金被划走了,如果与银行没关系,可以说不知道,不配合也没有问题,但在知情的情况下,还提供存款证明,那可能就是违规行为了。”某股份制银行深圳分行人士说,审计、相关利益方函证时,银行如果提供虚假证明,肯定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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