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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会满明确四个敬畏,这些制度规则也要跟上(3)

2019-05-13 09:36:20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还有徐翔操纵证券市场案,判决没收违法所得90余亿元、罚金110亿元,中小投资者发起的证券虚假陈述、操纵证券市场索赔至今没有一例胜诉,而与徐翔一起操纵证券市场的某上市公司老板被判缓刑,罚金缴纳情况也不详。”厉健称。

完善法规,压实责任

如易会满所说,资本市场不仅是资金市场,也是信息市场。信息披露是这个市场的生命线,犹如“氧气”对人的重要性一样。

证监会要通过持续监管、精准监管,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要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让投资者看得见、看得清上市公司,更好地实现“用手、用脚投票”。

这是历任证监会主席的共同目标。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却并不容易。

“从成熟市场经验来看,光靠行政处罚肯定是不够的。比如美国的行政处罚只是辅助,主要的监管力量来自民事诉讼,也就是受损投资者提起的民事索赔诉讼。”汤欣认为,这部分诉讼足够多,就会对违法行为起到更强的惩戒作用,同时对未来的违法行为也有一个吓阻作用。

他表示,我国一开始对市场上的民事诉讼机制不够重视,但2003年以后以虚假陈述为主要案由的民事诉讼开始发展,到现在也一直在推进,虽然“在效率方面依然经常会听到一些批评的声音”。

汤欣称,近期为了提高效率,“示范判决+调解”的模式开始试点并扩大应用,这是一个努力的方向。而中国引入美国式集团诉讼机制,如果加以改良控制,当然也是可以讨论的。

“易主席要求上市公司敬畏法治,这也是提给大股东、董监高的要求。”郭雳认为,一方面对现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需要加强,另一方面也要与时俱进完善规则。

易会满在发言中对此也有表态。他表示,将提高违规成本作为核心举措。包括积极推动《证券法》《公司法》《刑法》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制定,创新执法手段,研究优化公开谴责、代位诉讼、有奖举报等制度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增强监管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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