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文化企业迎来政策利好,符合条件就能上市融资(4)

2018-12-28 17:01:25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在整体的投资项目占比中,文化企业的投资比例并不大,因为国有文化企业的上市更多是推动国有文化企业体制改革的一个动力与目标。”徐总认为。

2009 年,国务院发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强调要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在各方推动下,国有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行政级次重组取得积极进展。

在此政策的推动下,文化生产要素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流动。比如,时代出版传媒与黑龙江出版集团重组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与天津出版集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开展股权合作,推进跨地区经营。

2011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提出要“科学界定文化单位性质和功能,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对不同功能的文化主体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真正将文化企业的改革推向了深水区。

与此同时,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文化改革发展进行专题部署,提出要创新投融资体制,支持国有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

“由于资本市场对文化产业的关注程度空前提升,国有文化企业的上市进程加快。单是2011年底到 2012 年,就有9家国有文化企业上市。”魏鹏举表示。

社会资本进驻的好机会来了

“此次《支持规定》提出,允许社会资本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对投资者而言,这是一个信号。”魏鹏举表示。

在四年前的通知中,关于社会资本投资的具体说法是这样的:在国家许可范围内,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