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今年以来备受融资难、融资贵所煎熬的房地产行业,在年底迎来一线曙光。
12日晚,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 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806号)(印发时间为12月5日)。文件明确提出要“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根据文件指出,房地产行业资产总额大于1500亿,年营业收入大于300亿,负债率不超过85%且获3A评级的房地产企业可以发行企业债。
受此消息影响,今日地产股开盘后股价齐升。根据同花顺统计,今日A股房地产板块平均涨幅1.14%。
从股市盘面来看,房地产行业倾向于将此消息解读为利好。毕竟,对于热切渴望融资松绑的房企而言,审批程序异常严苛的企业债隐现窗口期,无疑是寒冷冬天里的一丝暖风。
增加头部房企融资渠道
长期以来,由于企业债审批条件更为严格,以及流程更长,大部分房企均未真正发行过企业债。国内的房企债券融资,多数为公司债。
资料显示,企业债是指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最终由国家发改委核准。而公司债,是股份公司为筹措资金以发行债券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的债,最终由交易所进行核准审批发行。
“企业债的用途需要符合政策导向,目前应用于长租公寓、棚改的用途应该可以发行。”一位符合上述条件的房企高管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上述文件附件也提到,保障性住房类业务应披露以下内容:发行人开展政府保障性住房类业务的情况、主要在售项目情况、主要在建项目情况、销售回款情况、拆迁安置情况、当地房地产去库存周期等。
12月2日晚间,期待已久的《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终于下发,脱身于原有的银行资产管理部,百万亿资管市场迎来“史上最强玩家”,监管赋予了它一个响亮的名字——“理财子公司”
在规模和利润面前,越来越多的房企开始强化高周转,提高变现能力。同策研究院研究员陈朦朦认为,房企融资渠道越来越窄,下半年日子更不好过,境外发债被禁,海外主战场失利,房企承担能力越来越有限。
原标题:支持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本报北京12月12日讯 记者顾阳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 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
原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 支持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经济日报北京12月12日讯 (记者顾阳)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 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