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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家房企符合企业债发行条件,开发商融资又开口子?

2018-12-14 09:20:23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今年以来备受融资难、融资贵所煎熬的房地产行业,在年底迎来一线曙光。

12日晚,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 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806号)(印发时间为12月5日)。文件明确提出要“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根据文件指出,房地产行业资产总额大于1500亿,年营业收入大于300亿,负债率不超过85%且获3A评级的房地产企业可以发行企业债。

受此消息影响,今日地产股开盘后股价齐升。根据同花顺统计,今日A股房地产板块平均涨幅1.14%。

从股市盘面来看,房地产行业倾向于将此消息解读为利好。毕竟,对于热切渴望融资松绑的房企而言,审批程序异常严苛的企业债隐现窗口期,无疑是寒冷冬天里的一丝暖风。

增加头部房企融资渠道

长期以来,由于企业债审批条件更为严格,以及流程更长,大部分房企均未真正发行过企业债。国内的房企债券融资,多数为公司债。

资料显示,企业债是指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最终由国家发改委核准。而公司债,是股份公司为筹措资金以发行债券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的债,最终由交易所进行核准审批发行。

“企业债的用途需要符合政策导向,目前应用于长租公寓、棚改的用途应该可以发行。”一位符合上述条件的房企高管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上述文件附件也提到,保障性住房类业务应披露以下内容:发行人开展政府保障性住房类业务的情况、主要在售项目情况、主要在建项目情况、销售回款情况、拆迁安置情况、当地房地产去库存周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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