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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企业迎来政策利好,符合条件就能上市融资(3)

2018-12-28 17:01:25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离开证券公司后,徐总任职的第一家基金公司就是其中几家国有文化上市公司的股东。然而,当谈及上市故事时,这些上市公司的幕后推手多三缄其口,主要原因是当时国有文化企业上市尚未形成统一、明确的政策,这也决定了在这一时期上市的企业均具有探索、“个案”的色彩。

“相较于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尤其是国有文化企业体制改革本身就存在很多困难,需要一步步去解决。人力、公司构架、产品定位以及整体市场环境,都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相对和谐统一。”徐总认为。

三者融合的背后是数个重要政策的推动。

2003年,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文化产业发展步入战略机遇期,资本运作在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的作用逐步凸显。

前期上市的国有文化企业逐步开展了一些以资本为纽带的实质性并购重组,如电广传媒收购深圳荣涵公司股权,上海新华发行集团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成功实现49%的股权转让等。这些案例为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

“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文化建设认识上的一个重大突破、文化改革发展实践上的一个重大创新。”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表示。

2005 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使得国有文化企业上市获得加速推进。

“十一五”时期,出版、发行、影视制作等行业基本完成转企改制任务。但此轮改革中,体制内相当一部分文化事业单位其实是双重身份,既是事业单位,又有企业法人身份。文化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晰,不但不能很好履行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能,也制约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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