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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方案获赞,专家建议首套房定义可加快明确

2018-10-24 09:42:23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这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减税力度超出了我的预期,方案总体不错,政府减税有诚意。”

看完近日公开征求意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个税专项扣除意见稿)后,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冯俏彬如此评价。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之前担心减税力度太小,但看到个税专项扣除意见稿后,一般情况下个人能扣税三四千,减税有一定力度,总体点赞。

根据个税专项扣除意见稿,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这次征求意见稿简洁务实,除了减税之外,还有激励作用。比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扣除是鼓励孩子享受更高教育,提高人口素质。赡养老人除了父母之外,还允许第三代赡养爷爷奶奶,这也是弘扬尊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山东财经大学财税研究中心主任潘明星教授称。

根据财政部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截至10月23日10:00,550人对个税专项扣除意见稿提出意见。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11月4日。

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建议个税专项扣除意见稿能进一步明确首套房贷等定义,以方便百姓后期的实际办理操作。

根据意见稿,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方案获赞,专家建议首套房定义可加快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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