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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离岸银行业务,是指注册在中国境内、由中国政府特别批准允许的中资商业银行开办的离岸银行服务。目前我国的离岸银行业务的服务对象一般是非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金融交易,但经过我国监管部门批准的居民企业,也可以享受到我国离岸银行的服务。因此我国的离岸银行就是注册在我国境内的境外商业银行,这个离岸银行可以直接在我国境内为境内外企业提供境外商业银行的结算、存贷款等服务。
相对境内商业银行受到严格的外汇管制而将其服务对象限定于中资企业而言,我国离岸银行从事的离岸银行业务,与全球客户交易往来,为外资了解并进入境内,中资企业走出去开展投融资活动起到了重要的桥梁作用。
离岸银行诞生于1989年,经过多年试办、停办和复办等曲折发展过程,目前仅有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和平安银行四家银行获批于境内经营离岸银行业务。截至2018年6月底,四家离岸银行的资产规模671.62亿美元,离岸存款584.96亿美元,离岸贷款553.72亿美元,今年上半年累计离岸结算量3877.2亿美元,今年上半年累计利润5.82亿美元,离岸客户8.2万余个。
一、中资离岸银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根据我国离岸银行的特性,它不仅符合我国金融开放新格局的方向,而且在助力我国“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因此离岸银行可以在目前单边主义盛行的国际形势下,作为我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重要载体和工具。但是目前,国家对这一块的规划还是空白,同时离岸银行的监管和税收规则处于尴尬境地。
原标题:构建现代金融体系两大核心—— 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人民币国际化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在近日举行的2018国际货币论坛上表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实现了六大变化
上半年,共处罚银行业金融机构798家、罚没14.3亿元;处罚责任人962人,其中罚款3026万元,取消175人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银行业从业及高管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