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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奢侈品消费税征收相关问题探讨 增设奢侈品税目

2018-07-19 13:43:22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当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或者交易价格不列明消费税数额时,消费税本身是最不容易被人们感觉到的,消费者几乎察觉不到税收与商品天然价格之间的混淆,即使被察觉到,如果富人的消费是慎重理智的,那么他们在消费奢侈品时会对被征税的奢侈品进行选择。当他们选择消费的是被课税的奢侈品时,在某种程度上也表明他们是自愿的,并不会因为奢侈品税收而感到税负痛苦的增加,甚至还会将税负当作炫耀的资本。出于社会比较心理和炫耀性的需求,富人会因为对相同功能的商品支付更高的价格而感到自我价值的实现,并由此满足自身的虚荣心。

富人的炫耀性消费容易刺激大众的神经,激化低收入群体的仇富心理。奢侈品消费税之所以被接受和认可是因为大部分潜在的纳税人认为自己买不起奢侈品,是不会被课税的。而从富人手里获得的税收无论是用于公共服务建设以使大众普遍受益,还是单独扶贫以使特别个体受益,都改善了穷人的生活水平,增强了民众对政府的信心和支持。因此,对奢侈品消费征税,不仅能获得普通民众的支持,也不会招致富有者的强烈抵制,容易获得立法通过。

二、奢侈品消费税征收范围的界定

(一)界定奢侈品消费税征收范围的理论依据

在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的背景下,昔日的奢侈品在当下消费者眼中已变得不再稀有和珍贵,同时新兴奢侈品不断出现。现行奢侈品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受到新兴奢侈品的挑战,没有准确反映当前社会各阶层的消费状况。同时,奢侈品本身定义的不统一增加了界定奢侈品消费税征收范围的难度,奢侈品的特殊商品特质也使得价格弹性、收入弹性等经济学工具在分析奢侈品课税时的结果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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