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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信息遭冒用 “被法人”现象频发(4)

2019-02-18 09:33:45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记者通过在QQ上搜索“sfz”(“身份证”拼音首字母)发现,一些QQ号头像中有“出售身份证”等字样,确有卖家涉嫌非法销售他人身份证。

其中一个QQ号告诉记者,他们买卖的身份证都是别人掉的,然后通过各种渠道收集而来,确保真实无误,每个身份证的价格是380元。当记者提出要挑选之后,对方让记者添加另一个QQ号,并提供了相册密码给记者。记者进入这个QQ号相册发现,里面按照“60后”“70后”“80后”“90后”等年龄、性别分类存储了全国各地的数百个身份证照片。

记者随后辗转联系到其中一个身份证所有人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的韦先生。韦先生表示自己身份证确实丢失过,但对身份证被拿来在网上售卖表示惊讶。“我以为只要挂失补办,原来的身份证就没用了呢!”韦先生说。

另一方面,除非这些被冒名注册的“隐形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联合查处,一般情况下追责比较困难。一些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人士介绍,对于“被法人”现象,市场监管部门即使经确认后对这类公司进行了撤销,但限于职权和手段,一般很难追查到注册委托者及背后的“指使者”,因而这些冒用身份信息的人的违法成本极低。

专家:完善公民身份信息监管

记者采访了解到,“被法人”现象导致大量“隐形公司”的出现,带来了诸多问题和隐患。

一是被冒用人的权益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若冒用身份设立的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被冒用人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牵涉进入刑事案件。

在上述重庆教师韩晓强案例中,他就因为被冒名注册的公司涉及法律纠纷,莫名其妙成了“老赖”,受到各种限制,并有可能会承担经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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