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冒用者:违法成本极低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了解到,“被法人”现象频发,直接原因是登记制度便利化存在一定的漏洞,但还与身份信息泄露买卖屡禁不止、违法成本低等因素有关。
市场监管部门人士介绍,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之后,注册公司不需本人到场,可由代办人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委托书等信息,相关材料齐全即可为申请人注册公司。根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只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无法对申请人的身份证、签名等信息进行准确核验。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不法分子恶意利用规则漏洞,产生了“被法人”现象。
韩晓强回忆,自己曾在2012年丢失身份证,“被法人”的问题很可能与这相关。“但我发现丢失后很快办理了挂失,为何已挂失的身份证还能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韩晓强向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后,得到的答复是挂失身份证是在公安部门的系统内操作的,而工商系统和公安系统并没有联网,因此无法判断该身份证是否挂失。
那么,作为注册登记关键要件的身份证件及信息又是如何得来的呢?业内人士介绍,一方面,当前不少个人消费生活服务机构特别是网络平台存在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身份信息泄露的渠道进一步增多;另一方面,一些不法分子还专门干起了买卖身份信息的勾当,比如在“网吧”、偏远农村等地或从小偷、拾荒者等人群收购身份信息,再通过网上等隐秘渠道售卖。
今年1月,江西鹰潭警方破获一起增值税发票虚开大案。税务稽查人员发现,这一团伙注册的“空壳公司”基本都集中在乡镇、城郊和行政村,其法人代表都为外省的、年龄基本上在五六十岁以上的农民。团伙头目向警方供述,他们通过网上购买身份证,然后提交给代办公司到市场监管部门代办注册。
赵先生2017年委托某房产中介公司出售房屋,并为此提供了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等个人信息。最终,法院判决涉案中介公司及宋某华公开赔礼道歉,连带赔偿赵先生经济损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