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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履行税收立法的法律义务具有刚性(3)

2018-12-03 11:40:36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根据2015《立法法》的相关规定,由于授权期限截止,被授权主体须向全国人大报告授权立法执行情况,且相机提升立法层级或提出税法改革的法律草案、议案。由于被授权机关是法定的提出法律议案的主体,又是授权立法执行情况的报告主体,授权期限截止前,完成提升立法层级的任务,责无旁贷。笔者注意到,有关部门领导在答记者问时,认为提升立法层级仅仅是立法机关的责任,这一认识既不全面,也不正确。

因此,个人认为,在2020年前完成税收立法的任务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如果说政治任务具有执行的严肃性,必须执行无误,那么法律义务则具有执行的刚性,无回旋余地。

(作者滕祥志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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