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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式乡村振兴:不想做地产的地产商如何走“相关多元”之路

2018-07-13 09:30:06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东罗村地处江苏中部兴化缸顾乡,江淮之间,紧邻世界四大花海之一——千垛菜花景区,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便利,素有“鱼米之乡”的美称。

2017年,江苏省率先启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目的就是促进乡村复兴和城乡协调发展。兴化东罗村也被评为江苏省首批45个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村之一。与此同时,伴随着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实施乡村战略”,以及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乡村振兴战略。乡村如何振兴,正成为政府及不少社会资本瞄准的方向。

万科正是其中之一。2017年7月,万科开始介入规划设计东罗村,正式参与到此轮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中,并由万科上海区域旗下的南京万科田园乡村事业部主导改造。

据南京万科田园乡村事业部负责人徐朝晖介绍,万科通过与兴化市政府及村集体三方,通过“政府+社会资本+村集体”的合作模式,探索特色田园乡村发展的实施路径。

其中,兴化市国资公司负责承担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和破旧房屋收储投资,万科作为社会力量主体负责承担农业产业、农产品经营、乡村旅游、研学教育、村内建筑、景观及部分公共性载体的投资,双方还将成立合资平台公司,专门负责东罗村的建设和运营。其中,万科占股51%,是相对控股方,兴化国资公司占股49%。

与此同时,村民也可以通过村集体入股平台公司,这样村民不仅可以在东罗村就业、创业,获得劳务性收入的保障,还可以通过集体以闲置土地使用权和闲置房屋入股平台公司,获得分红收益。

徐朝晖介绍,目前,万科和江苏省市国土系统、兴化市政府等部门进行过了多次沟通,探索集体土地作价入股平台公司。徐朝晖指出,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已经下发《关于支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鼓励试点地区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方式与其他单位共同兴办企业。但是《土地管理法》对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有明确的主体限制、用途管制和程序规制,目前对集体土地价值如何评估、入股后如何规范处置暂时没有现成的、可操作的实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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