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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新规拉长减持周期 需警惕形成堰塞湖的可能(5)

2017-06-09 15:07:43    证券市场周刊(北京)  参与评论()人

发行期首日定价+解禁后减持受限,定增项目发行难度进一步提升,将进一步抑制上市公司的融资需求,定增规模预计将进一步缩减。定增市场在再融资新政后正在逐步回归长期价值投资,不过由于资金退出速度较慢,监管趋严项目供给有限,导致定增市场依旧供不应求,一年期定增折价率持续低位。减持新政后,定增投资周期延长将加速部分资金的退出,折价率有望回升至合理水平,加速引导定增回归长期价值投资。

减持新规出台后,对可交换债、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创新的“一级半”市场交易将产生较大冲击,这些原本较高的交易品种市场活跃度将迅速下降。

新规下,私募可交换债+换股减持的手段也受到监管。2015年以来,可交换债(EB)发行方式逐渐兴起,私募EB+换股成为一类股东减持的替代手段,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大量发行私募EB,并通过换股成为上市公司股份实现变相减持。本次新规将EB减持也纳入监管,未来这类减持套利将趋于下降。从量的影响来看,过去几年EB换股比例约为8.11%,金额约为92亿元,对存量市场的影响较小。

新规对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减持等方式构成直接影响。2016年年初减持规定出台后,衍生出了大宗交易减持、过桥减持、协议转让等创新类减持方式。减持新规对大宗交易减持提出了任意90日减持不超过“2%”的规定。另外,交易所实施细则规定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受让的股份,将极大影响股东参与大宗交易的积极性;对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特定股份而言,同样需遵守预披露及比例限制,也会降低股东参与协议转让的积极性。

另外,股权质押强平被纳入减持监管,股权质押折算率受压。考虑到股权质押强平也受约束,可能进一步压低质押率,质押方的积极性受损,大股东激励的内在动力也在下降,使得股权质押需求和供给同时受限。

总体来看,减持新规对“一级半”市场活跃度影响较大,未来监管套利空间将逐渐趋于消失。

周期拉长

2016年年初至今,全部A股上市公司中有2180家上市公司重要股东有增减持行为,其中890家公司为净增持,1265家公司净减持,25家公司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