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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不找市长找市场:广东南海用“地券”盘活低效闲置土地

2018-05-15 09:09:34      参与评论()人

在申请复垦上,首先项目需相关部门的认定方可开展。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由区国土部门牵头进行立项认定,综合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需要、建设用地复垦的条件和周期等因素等进行立项,并根据增减挂钩相关文件逐级申报。但并非所有的土地都具备复垦的条件,必须面积具有一定规模,或具备与现状农用地连片生产的条件,且土地权属清晰,没有争议。集体建设用地复垦主体为土地所有权人和国有建设用地复垦主体为土地使用权人均可提出申请,但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复垦及交易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份社章程经由股东或股东代表讨论和表决同意。

在获取地券上,建设用地复垦后,形成的农地还应当满足农业生产条件;复垦为耕地的应达到相关耕地质量标准,且需区、市级国土部门会会同农业、林业等部门进行验收后,方能核发地券证书、并进行注销登记。被省级国土部门验收确认为耕地的,其产生的补充耕地指标由区政府按照耕地开垦费标准进行统一回购。

在地券使用上,可以一次性或分割使用地券。地券使用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要求。地券权利人可以一次性使用或者分割使用地券,不得私下转让地券;使用完毕由国土部门注销。使用地券时,应当提供地券原件,区国土部门在地券上记载地券使用信息,地券记载的面积全部使用完后,区国土部门予以注销;需在一年内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签订地券交易合同后1年内,地券受让方应组织办理用地报批手续,逾期未组织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的,不允许继续参与地券交易。

记者研究相关政策发现,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由区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进行立项认定,综合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需要、建设用地复垦的条件和周期等因素等进行立项,并根据增减挂钩相关文件逐级申报。

申请复垦土地应当同时具备3个条件:一是现状必须是建设用地;二是面积具有一定规模,或具备与现状农用地连片生产的条件;三是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地券的竞购主体只能是农转用(征收)的需求方,主要包括区征地拆迁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地券交易采取招标、挂牌或拍卖方式进行,不允许私下交易。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实际需求,预留不超过30%的地券由本镇(街道)统筹使用。

关键词:地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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