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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不找市长找市场:广东南海用“地券”盘活低效闲置土地

2018-05-15 09:09:34      参与评论()人

目前,南海承担完善多项国家改革措施的任务,包括三旧改造、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土地征收、农村宅基地制度、“多规合一”改革、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试点工作等。

“意见稿的发布,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优化用地布局,提高用地效率,破解我区土地资源供需矛盾,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薛佩华说。

今年3月,南海区正式印发《地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全省首试“地券”制度,通过建设用地复垦为农用地形成可流转交易“地券”,进而换取用地指标的方法正式启航。

事实上,与其他地区的类似制度相比,南海的“地券”制度有着更高的市场化程度,其参与者可以是经济社、经联社和其他市场开发主体,参与地券交易的主体数量多、市场化程度高,政府主要负责指导,市场主体才是具体的实施者。

记者调查发现,佛山市南海区2017年全区GDP为2680亿元,区域综合实力连续四年位居全国中小城市百强区第二名,相对重庆、四川、江苏等省级体量的空间规模来说,土地规模小、开发强度高,即便是南海的低效用地,也有很高的复垦难度和复垦成本,这就需要南海国土部门以及相关镇街付出更多的努力。

据介绍,南海的“地券”制度有两大特点:一是竞购主体多元化。国内其他实行“地票”制度的地方竞购主体主要是政府,而南海地券竞购主体则包括了区镇土地征收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二是南海地券来源不一样。重庆的供给主体主要是宅基地和空心村,而南海则是大量的村级工业园、低效的工业用地。

薛佩华告诉记者,南海的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人、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人,将符合复垦条件的建设用地复垦为农用地,经过国土部门的验收,注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就可以产生地券,用于新的农转用。如果验收确认为耕地的,还可以产生补充耕地指标,进一步提高复垦动力。

“地券”产生后,持有地券的土地权利人可以委托镇街向区国土部门提出出让申请;区国土部门根据一定时期内的地券出让规模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组织交易,并向社会公布交易公告;地券竞争主体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交易申请,按照招标、挂牌、拍卖等方式进行地券交易;成交后,签订《地券交易合同》,30个工作日缴清价款和有关费用,交易就完成了。

关键词:地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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