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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承诺价格与实价天壤之别 业主不买就无处停车(4)

2017-09-04 09:06:16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后来记者从开发商杭州高胜置业有限公司销售人员那里核实到的信息和业主们所说的完全一致,小区的车位价格是按照目前市场价定的价,小区内所有划线车位和机械式车位都不是产权车位,并且只卖不租,车位使用年限和房屋使用年限相同。另外,小区内没有按时段或短期租用的车位。

记者:“车位的价格怎么这么高?”

销售人员:“我们是调查了一下这边的市场,你现在了解一下,就是28万、30万。”

记者:“那我要花28万买这个车位的话,买的是车位的使用权还是?”

销售人员:“是的,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现在萧山这边的车位都是没有产权的,萧山这里任何一个地方都是这样的。”

记者:“使用权,这个可以用多长时间?”

销售人员:“使用的话等同于地面上的建筑物。”

记者:“现在还有机械式的停车位是吧?”

销售人员:“对,是的。”

记者:“18万是吗?”

销售人员:“对。”

记者:“这个也是只能买是吧?”

销售人员:“对。”

记者:“小区内现在有可以租用的车位吗?”

销售人员:“没有。”

浙江杭州高运莱茵传奇小区定价及销售时间和方式是否合理合法?这些车位的买卖是否合法?这些问题到底如何才能了解清楚?关于这些问题,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和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做出了分析点评。

浙江杭州高运莱茵传奇小区的车位销售时间及定价是否合理?这些车位的买卖是否合法?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以及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共同就今天案例的相关问题作出分析解读。

  经济之声:记者从杭州高胜置业有限公司销售人员那里核实到了几个信息,第一,小区的车位价格是按照目前的市场价定的价;第二,小区内所有划线车位和机械式车位都不是产权车位,并且只卖不租;第三,车位使用年限和房屋的使用年限相同;第四,小区内没有按时段或者是短期租用的车位。就目前这种情况,这些车位的销售时间以及定价是否合理?

李斌:“我们并没有硬性规定车位的销售时间,但从目前购买的商品房合同来看,应该是在交付的时候,最晚应当是在签订车位的买卖合同之时。因为买车位的目的是为了停车,是为了方便。既然已经入住了,那么消费者就有权使用车位。所以我个人认为,作为开发商,即使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限定出售车位的最终时间,但他也应考虑到在交付商品房的同时和业主签订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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