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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承诺价格与实价天壤之别 业主不买就无处停车(7)

2017-09-04 09:06:16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邵桐:“因为目前还不太知道这个车位到底是在规划之内的、开发商具有所有权的车位,还是一些利用人防工程或者利用小区内公共道路、占用公共道路来建设的车位。因此,是否能够进行买卖目前还不能确定。但这个开发商肯定是采取了一种强势的态度,以‘爱租不租’这种态度来对待小区内的业主。这种强势的服务提供者,对于小区内的业主显然是不公平的。如果小区内的业主认为双方之间所形成的这个合同关系是一方利用强势地位,另一方被迫接受,那么建议小区的业主利用仲裁或者诉讼手段,要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撤销或者变更这种接受服务的方式。”

  经济之声:现在杭州这个小区的业主到底应该怎么做?车位能买还是不能买?

李斌:“开发商明确表示,他们对车位没有产权。业主们只能面临一个选择,愿意花更高的价格买一个不确定的、没有产权的车位使用或者先等等看,将来只能是先解决停车困难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开发商只卖不租的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作为买方来说,如果买的话,你买到的可能仅仅是一个使用权,而使用权能否按照约定的期限来行使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认为价格很高,确实要慎重考虑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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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停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