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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商业模式之问:面对市场变化滴滴换了“档位”(4)

2019-03-04 09:33:00    经济观察报  参与评论()人

童年

社会土壤不同,网约车在美国和中国的基因并不相同。

全球网约车的奠基者、Uber的源头是电召车与公益性合乘。美国很早就已经区分了巡游车和电召车两种出租业态,U-ber最初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把电召车链接到了移动端打车平台上;随后,在私家车高度普及、公益性合乘文化悠久的美国,他们把公益性合乘转变成营利性的租车模式,推出了撮合交易的软件平台。

在中国,网约车的源头是租赁。

与美国不同,中国没有专业电召车,也没有公益合乘传统。易到最早提供的是商务车预约租赁,摇摇招车最初也是租赁。在经营模式上,平台与租赁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形成多方协议,平台撮合交易,用户向平台支付费用,平台再与另外两方结算。这就是中国网约车的最早阶段。

当摇摇招车因使用私家车而遭受严查之际,以巡游车为服务对象的滴滴和快的分别在北京与杭州上线。前文说过,中国没有电召车,彼时有的是出租车电话预约服务。在2013年的听证会上,代表们专门讨论了发展电召服务、提高服务效率的问题,结论是适度提高电话预约服务费价格;网约车当时还是一项完全陌生的业务,只字未获提及。

网约平台的推出,让出租车电召服务变得无关紧要。

尽管上线初期经历了种种艰难,随着技术进步和市场教育的普及,巡游车的网约业务实现了快速增长。此后的故事如今已家喻户晓,技术自建、融资扩张、补贴大战,到2015年2月两强合并之后,网约打车已成为常识。

创业公司将新技术与大众化的巡游车出行场景相结合,在资本的支持下,用激进的方式促成了业态从小众到大众的飞跃。不止于此,在此过程中,腾讯、阿里的移动支付也得到了迅速的普及和强化。尽管烧钱催熟产业的方式存在争议,但移动支付的发展也证明了技术与产业高度融合的巨大价值,腾讯、阿里以及中国非现金交易事业都是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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