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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改革取得突破 融资成本分化仍将持续

贷款利率改革取得突破 融资成本分化仍将持续
2019-08-22 09:06:27 第一财经

8月17日,中国央行发布公告称,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高利率传导效率,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央行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LPR)形成机制。这被市场认为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标志着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重要突破。

LPR是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中国央行在2013年开始正式推行LPR集中报价,目的在于逐步取代贷款基准利率,以市场化的方式指导信贷产品定价。但自LPR运行以来,其报价多参考贷款基准利率,无法及时反映市场利率的变动情况。利率双轨制的存在使得能够反映货币政策变化的银行间市场利率难以传导至贷款利率,这也是我国企业整体融资成本较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本次LPR市场化改革将其报价方式改为主要参考1年期MLF(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基础上加点形成,主要目的也在于提高政策利率向贷款利率的传导效率,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与原有的LPR形成机制相比,新的LPR报价机制主要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报价方式主要按照1年期MLF利率加点形成,加点幅度主要取决于各行自身资金成本、市场供求、风险溢价等因素,这有利于强化银行贷款利率与货币市场利率之间的联动,更好地将央行货币政策的意图传导给最终的借贷款主体。未来贷款基准利率的重要性将会显著下降、甚至取消,而LPR的重要性将会显著上升。

第二,贷款利率品种由1年期扩大至1年期与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可以更好地为银行发放长期贷款的利率定价提供参考。但5年期以上这个概念较为模糊,如果能更加细化(例如区分为5年、10年、20年与30年)似乎更好。

第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行家数由10家扩大至18家,报价行类型在全国性银行的基础上增加了城商行、农商行、外资行与民营银行,这的确显著增加了LPR利率的代表性。可以预见,在大多数情况下,中小银行的报价利率都会显著高于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这可以显著削弱大型商业银行在利率报价方面的优势,对中小行无疑是更为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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