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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就修改《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商务部就修改《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2019-08-07 09:51:19 第一财经

8月7日,商务部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2日。

其中,将第三条修改为,将第三条修改为:“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品种为:小麦(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小麦)、玉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玉米)、大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大米)、食糖、棉花、羊毛以及毛条。

将第四条修改为:“小麦、玉米、大米、食糖、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分为国营贸易配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国营贸易配额须通过国营贸易企业进口;非国营贸易配额通过有贸易权的企业进口,有贸易权的最终用户也可以自行进口。”

关于修改《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经商发展改革委同意,商务部决定对《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品种为:小麦(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小麦)、玉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玉米)、大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大米)、食糖、棉花、羊毛以及毛条。

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相应的税目及适用税率另行公布。”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小麦、玉米、大米、食糖、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分为国营贸易配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国营贸易配额须通过国营贸易企业进口;非国营贸易配额通过有贸易权的企业进口,有贸易权的最终用户也可以自行进口。”

三、将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食糖、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由商务部分配。”

四、将第八条修改为:“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分别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省级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委托机构)负责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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