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上海自贸区新片区政策突破:允许境外仲裁机构设立业务机构(2)

上海自贸区新片区政策突破:允许境外仲裁机构设立业务机构(2)
2019-08-07 09:46:49 第一财经

“这一新政必将引入更多的国际竞争,短期内国内的仲裁机构可能会感受到压力,但长期来看,将会吸引更多国际业务在国内展开,并让当地机构获得新的经验,从而提高国际化程度,提升服务水平。”曹丽军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有效的竞争还将倒逼国内仲裁规则与国际接轨,加快仲裁业升级和完善的速度。

我国的《仲裁法》于1995年生效,已经显得比较滞后。在曹丽军看来,自贸区新片区的上述新政也将有力推动已被提上议程的中国《仲裁法》的修改。

上海自贸区的先行先试不仅吸引了国际仲裁机构入驻,而且也为我国仲裁法吸纳国际创新制度创造了可能。

2013年10月,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设立了上海自贸区仲裁院。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即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马屹此前告诉第一财经记者,2010年前后,国际仲裁规则迎来了爆发期,出现了一些新的规则制度。但这些制度超出了我国仲裁法的框架。当时他们就已开始考虑能否借自贸区的契机,在不直接违反中国《仲裁法》的基础上,把这些制度吸纳进来,和国际接轨。

2014年5月1日,吸纳和完善了诸多国际商事仲裁先进制度的首部《自贸区仲裁规则》正式施行,适用于涉自贸区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约定使用的案件。现行《自贸区仲裁规则》经修订后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完善了“临时措施”,并增设了“紧急仲裁庭”制度,突破了当事人选定仲裁员的“名册制”限制,确立了仲裁员开放名册制等。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上海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

不过,曹丽军也提出,国际上发达的仲裁中心往往不是经济体量最大的国家,而是一些相对中立、法律服务水平高的国家或地区。比如欧洲的瑞士、亚洲的新加坡、中国香港等,都是本身的体量并不大但仲裁业发达。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