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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三年实现社会和经济效应双赢,长护险能否成为社保“第六险”(3)

试点三年实现社会和经济效应双赢,长护险能否成为社保“第六险”(3)
2019-07-09 09:40:29 第一财经

第一财经记者采访的国家医保局和民政部的相关人士,均对长护险向全国扩围持审慎态度,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险仍然要以“保基本”为主;二是设立新险种是一件慎之又慎的事情,政府有关部门主张津贴制度要先于保险制度建立,因为从津贴制度过渡到保险制度是可以的,但从保险制度退回到津贴制度是不可以的。

第一财经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虽然目前试点地区已经或将长护险作为一个独立险种来运作,有独立的资金池和经办系统,但在社保降费率的主基调下,短期内长护险并不会升级为一个真正独立的险种。

可以预期,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长护险仍然将以扩大试点为主,今年有望启动第二批国家级试点。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国务院办公厅6月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都提出“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郑州等城市已经开始了长护险的政策调研,将积极申请第二批国家试点。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戴卫东认为,应该遵循三个原则来选择进行长护险试点的城市,一是失能风险已经产生的城市,这不是以老龄化为指标而是要以失能率为指标;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比较好的地区;三是地方财政有能力支持的城市可以优先考虑。

虽然不是国家试点城市,但北京市于2018年4月在石景山区启动了长护险试点,今年北京市将继续扩大长护险的试点范围,年底前试点工作在石景山区内全面推开,从而实现全区的费用征缴、支付、服务体系建设和基金监管。

蒋勇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长护险扩大试点不仅是指扩大试点城市,也包括已经试点的地区扩大覆盖范围,如从职工到居民,以及扩大保障范围,如从重度失能到中度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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