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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三年实现社会和经济效应双赢,长护险能否成为社保“第六险”(2)

试点三年实现社会和经济效应双赢,长护险能否成为社保“第六险”(2)
2019-07-09 09:40:29 第一财经

2016年6月27日,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上海、成都、长春等15个城市入围长护险第一批国家试点。《意见》提出,长护险试点会持续1~2年的时间,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

虽然从时间跨度上来看,试点已经过去了三年,但各地启动的时间并不相同,比如青岛已试点七年,江苏南通试点了三年,上海、苏州等地启动较晚,迄今为止试点不到两年。

上海市从2018年1月1日在全市开展长护险试点工作,服务模式分为社区居家照护、养老机构照护、住院医疗护理三类。截至2018年11月,上海已接受长护险服务的老人约18.6万人,其中接受机构护理服务的约7.8万人,接受居家护理服务的约10.8万人。

试点三年实现社会和经济效应双赢,长护险能否成为社保“第六险”

长护险不仅缓解了试点地区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同时也节省了医保基金。江苏省南通市医保中心副主任潘涛在上述研讨会上表示,长护险试点优化了医疗资源配置,三年间,南通的失能人员享受长护险前后的医疗费用由1.62亿元降低到9970万元。

江西省上饶市长护办主任蒋勇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经过对764个失能人员享受待遇满一年以后,医保基金支付的前后情况对比来看,764人的住院次数从前一年的981次降到了218次,人均使用的医保统筹基金从1.06万下降到0.63万,下降了40%。

长护短期内不会成为“第六险”

虽然长护险试点无论是社会效应还是经济效应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长护险短期内并不会升级为我国社保的“第六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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