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行业洗牌期迎分类制度安排,券业新格局渐行渐明(3)

行业洗牌期迎分类制度安排,券业新格局渐行渐明(3)
2019-07-08 09:36:54 第一财经

“很多中小券商股东不符合净利润、资本金等要求,这意味着该类券商在很多业务上要‘有所退出’,尤其是杠杆类业务,比如股权质押、场外期权等,把核心资源集中在比如自营、经纪等几块业务上来。”该人士表示。

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表示,《股权规定》的出台是监管层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证券行业的发展进行的一个更新。同时,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背景下,新的规定给予更多券商进一步竞争和发展机会。

“挑担子”:承担市场改革重任

《股权规定》发布后不到两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安青松在周末的一场论坛上即谈及,并表示“这是一个重要的尝试”。

“上周末证监会发布了有关券商的管理办法,里面提出了把券商分为综合类和专业类经营的不同的激励方向,这是一个重要的尝试。”安青松表示。

他同时提到,在扩大开放的同时,首先要深化改革。“我们要有我们自己的、跟国际惯例接轨的制度体系,这是重要方面。我们要新设券商,不仅国外可以进来,境内也可以新设。”

改革的紧迫性何在?安青松以投行业务为例,并援引数据谈到。“去年协会开展调研,从行业征集如何促进投行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我们收到了70条建议,其中20%的建议是现行的行业法规有障碍,有30%的建议提出行政监管需要进一步放松管制的建议,我们要打造跟国际一流投行竞争的投资银行体系,可能还需要有很多工作要做。”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