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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省份大幅降低费率不同,低于16%的地区选择逐步提高缴费比例,向全国统一标准看齐。
4月30日,广东印发《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明确,目前单位缴费比例为13%的市,2020年底前要将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14%,今后再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单位缴费比例逐步过渡到16%。据时代周报记者查阅,广东深圳、珠海等地缴费比例均为13%。
值得一提的是,该过渡方案的有效期为五年。4月25日,网上流传的一份“广东社保降费方案”对“有效期”做出了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每年将单位缴费比例提高0.5%个百分点,直至2024年1月1日,全省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16%。但上述内容没有出现在4月30日官方正式公布的方案中,具体表述被替换为“具体的过渡计划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部门制定”。
浙江与广东类似,目前各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14%。截至目前,浙江尚未对外公布社保费率调整方案。
此外,一些地区将暂不调整单位缴费比例,但均表示将制定过渡办法。重庆提出,小微企业缴费比例暂维持12%不变,过渡办法另行制定。福建则要求,厦门要按国家规定制订省级统筹过渡办法。
厦门是全国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最低的地区。今年1月7日,厦门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4%调整为12%,缴费基数下限由社会平均工资的60%调整为该市最低工资标准。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董登新对时代周报记者分析,各地区过渡办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将单位缴费比例逐步从14%调整到16%,与全国保持一致;二是保持原有比例不变,但地方政府提供更大额度的财政资金补贴到社保基金,作为基金的积累。
分步上调费基下限至60%
社保降费是难得的历史机遇,一方面可有效降低企业过重的社保负担,另一方面借此还原社保“底线保障”的制度本源,但社保降费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要有系列配套措施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