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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社保降费?建议将“五险三金”整合为“三险一金”

2019-04-23 18:32:46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社保降费是难得的历史机遇,一方面可有效降低企业过重的社保负担,另一方面借此还原社保“底线保障”的制度本源,但社保降费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要有系列配套措施跟进。

2019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综合方案首次明确,社保降费不只是单纯为企业减负,更不是“一降了之”,社保降费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我们必须抓住社保降费的历史机遇,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对社保降费改革要有综合配套措施协同推进、统一安排。此次社保降费综合方案在细节上有不少亮点和创新,值得我们高度关注。

(一)机关事业单位首次被纳入社保降费范围。

2015年以来已5次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预计到今年4月30日现行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期满,共可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近5000亿元。过去,社保降费主要是为企业减负,因此,2016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首次降费只降企业缴费率,却不降机关事业单位缴费率,这让2014年并轨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再次被撕裂,这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要求是不相符的。

然而,自2019年5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第二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降费,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社保降费统一安排,执行与企业相同的缴费率。这是社保降费的重大制度突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新回归“全国统筹”的改革目标。这是十分重要的制度安排,也是社保降费综合方案主要亮点之一。

(二)社保降费首次强调统一缴费比例。

过去,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地企业缴费率五花八门,甚至在同一个省内各地、市、县的标准也不统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在地区之间存在严重差异。例如,当大多数省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执行19%的费率标准时,山东和福建两省的缴费标准却是18%,而广东和浙江两省的缴费率只有14%,厦门市的企业缴费率更是低至12%。此外,更有个别省份对重点园区内企业执行较低的社保费率标准,而对园区外的企业却执行较高的社保费率标准,这不仅造成了地区之间企业社保负担的不统一、不公平,而且也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要求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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