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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税收分成有望先试先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特”在哪里?(3)

2019-04-22 17:46:02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则表示:“一体化区域建设中,希望通过搭建安全可控、可认证、可留痕的内部信息交换应用平台,实现纳税信用信息、发票管理信息、税收风险信息、关联交易信息等查询发函和结果的电子化传递。”

协商互认是共同诉求

可以清晰地看到,跨区域快速响应、管理综合化、数据平台化等,将成为长三角税收一体化工作的重点。

国家发改委在2016年6月公布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中提出,长三角地区要在充分尊重各方意愿的基础上,研究探索产业转移税收利益共享机制,并加强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减少税收政策洼地,促进要素自由流动。

田志伟表示:“从地方角度,企业跨区域经营下的税源流失,会影响GDP考核;纵观全球发达城市经济群,其在某一区域的核心尽管是生产、周边服务,但是GDP的分布却是不同的,如果打破不了行政壁垒的保护,一体化规划也会难以完成。”

上海社科院副院长张兆安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建言,希望国家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实施一批重量级改革试验,包括一些在全国没有先例的试验,“比如,长三角各地联合出资组建的企业,利润可按照股权比例分配,但税收能否由各地分享?”

从表面的产业分工态势上看,长三角呈现出的金字塔层级结构:上海是龙头,江浙是两翼,安徽是腹地。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王德培最近撰文表示:“上海有它的强项,江浙皖也各有自己的优势。”具体来看,上海的研发能力、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均在全国领先,江浙皖在生物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等方面的竞争力在全国也首屈一指。三省一市产业布局趋于模块化,协调发展。

“强强联合”的结果,预示着未来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的大概率将是:由高端制造、科技创新和资本金融构成具有顶级竞争优势的铁三角。

在此背景下,财税分享的意义非常重大。财税协同先行,可以迅速打破地区间的行政保护主义壁垒,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地方统一市场的形成。

据透露,国家编制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有一个专章关于长三角示范区。在规划纲要落地前,类似跨区域税务协作座谈会这样的政府部门会议将持续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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