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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 50条趋向市场化,审核制度“松紧适度”

2019-03-27 09:17:1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科创板的制度创新,为A股存量市场的制度改革带来了更进一步的可能性。

3月25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了《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下称《解答》),针对总计50条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前一天,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刚刚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此前上交所已于3月3日发布了首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统称《科创板审核问答》)。

这三份问答形式的文件发布,使IPO(首次公开募股)日常审核监管以及科创板的相关情况逐渐变得清晰,也让监管思路更加透明化。

“A股实行市场化IPO,是存量市场多年的愿望。”东北证券的研究总监付立春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解答》的推出,意味着中国资本市场正朝着市场化的方向前进。”

前资深保荐代表人王骥跃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解答》在《科创板审核问答》出来的第二天后出台,可以说科创板公开审核口径带动了发行部审核公开透明,体现出科创板的带动作用。

三类股东审核放宽

《解答》显示,监管层对来自其他证券市场企业到A股上市的审核要求有所放宽。

根据新规,发行人为新三板挂牌、摘牌公司或H股公司的,核查二级市场交易产生的新增股东时,原则上只要对持股5%以上的股东进行披露和核查。新三板公司如果有不适格股东的,合并披露相关持股比例,如果合并持股比例较高,还要披露原因和说明影响。

九泰基金总裁助理郑立昌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新规将更有利于新三板公司参与A股IPO。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在新三板,市场关注的不适格股东通常指三类股东,即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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