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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具有战略和现实意义(4)

2019-03-26 09:25:43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同时,需要从中央和地方事权改革、地方合作平台机制的规范和制度化、鼓励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等多层面、多维度,不断尝试,不断完善,确保区域协调机制改革举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最大限度放大改革创新合作红利,探索一条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全面改革创新之路和新型区域治理体系,使之能够有效推动跨界分工、合作、协同和共享,实现发展要素可以自由流动、产业和经济有序分工、开发和保护空间得当、社会公平公正、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仍然需要指出的是,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在不改变行政隶属关系基础上,探索跨界地区分工、合作、协同和共享的协调发展机制,需要审慎处理好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地方行政管理自主性的关系。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二级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中央民盟生态环境委员会委员,长三角一体化决策咨询专家,苏科创新战略研究院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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